劳动合同法二审稿(精选多篇)

时间:2025-04-10 08:37:27
劳动合同法二审稿(精选多篇)[此文共14892字]

第一篇:劳动合同法(二审稿)关于员工入职管理的规定解析

劳动合同法(二审稿)关于员工入职管理的规定解析

一、劳动合同法(二审稿)关于员工入职管理的规定解析

1.录用手续的办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今年开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终止合同的,须在终止后7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名称、法定

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要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到2014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起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上海市职工招工、退工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为全工时制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本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区县职业介绍所(以下简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入职登记表

入职登记表是应聘者单方填写的表格,目的主要是保证应聘者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信息的准确程度,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公司决策、行为的正确性,乃至其他意料不到的事项。

2.劳动合同的签订

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办理用工手续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待遇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待遇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

现行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企业的告知义务与员工的信息披露 :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希望了解的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现行法律背景下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即便如此,你又将怎么处理双方已经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呢?

4.试用期规定

《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与其他期限的区别:

所谓其他期限,主要是指历史上或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类期限,主要有见习期、实习期、培训期。

见习期、实习期、培训期均不等同于试用期。

案例1:

叶某被某公司聘为销售经理,半年后公司发现叶某大学学历系伪造,遂予以辞退。 焦点问题:叶某欺诈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2:

小q应聘促销员,当天就经面试通过并被指派至商场开始促销工作,在去商场的途中,小q不幸发生车祸??

工伤乎?责任由谁承担?承担哪些责任?

案例3:

沈某于被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人招用为服务员,该承包人是公司员工,职工食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沈与公司及职工食堂均没订立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去年4月,沈因患甲亢请病假,职工食堂以此为由将其辞退,发生劳动争议。

本案焦点:两者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立法趋势及其对员工入职管理的影响分析

1.程序复杂——书面化

招聘面试中的陈述;录用与不录用的通知;书面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

录用通知书的重要性几乎等同于劳动合同,在尚未订立书面合同或者明确以录用通知书代替合同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按照《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主动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

劳动合同文本的提供与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提供。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合同生效。(如何举证?)

违反书面化规定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办理用工手续,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自办理用工手续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2.录用成本提高——猎头化

显性成本:★招聘成功成本 ★招聘失败成本

隐性成本:★风险防范成本 ★“被动招聘”成本 ★“被迫招聘”成本

3.录用风险增大

★“被动招聘”的风险 ★“被迫招聘”的风险 ★合同订立程序的风险 ★合同文本提供的风险 ★被欺诈的风险 ★录用手续的风险

三、规范员工入职管理以应对劳动合同法

1、招聘面试全面化

★严把进人关 ★宁可错过一千不可放进一个? ★职业经历、工作能力不再唯一 ★个性品格、文化认同成 ……此处隐藏10877个字……>

片头

【总导视】

[画外]"禁烟令"推行已满两月

饭店网吧依旧烟雾缭绕

[同期]某市民:"不知道什么'禁烟令'啊!"

[同期]某餐饮业从业者:"如果真的要取消吸烟区,估计会影响三成的营业额。"

[画外] 禁烟牌下吸烟依旧

"中国式禁烟令"难道只是一场秀?

"禁烟令",是愿望还是失望?话龙点经,马上播出。

【主持人】从2014年5月份算起,被称为"中国式禁烟令"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生效已经满两个月了。那么"禁烟令"到底有没有令行禁止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一话题。介绍嘉宾。

【主持人】引入(嘉宾吸不吸烟、如何看待吸烟?)

【嘉宾】结合自身,谈对吸烟的看法。

(明确两方观点,烟草,一方面危害了越来越多人的健康。另一方面却又是财政收入的大户, "禁烟令"现在在全国推广,是否为时尚早?美好的禁烟愿望最后是否会失望收场?)

一、分标题:解密"中国式禁烟令"

【主持人】1、什么是禁烟令?为什么叫"中国式禁烟令"?(引小片)

【小片一】

【画外】2014年11月,我国政府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第77个签约国。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提出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2014年5月1日,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首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条法规,对我国控烟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随后,中华预防医学会、

中华医学会和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等10家医学社团,联合发出倡议:全面执行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规。在《细则中》,还明确了多家监督执法单位,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文化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旅馆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业;公安部门负责网吧等;而卫生行政部门则要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条例规定的其它公共场所。

【主持人】2、谈为什么这个时候要提出禁烟?

【嘉宾】谈提出背景,吸烟的危害、二手烟对他人的危害。

【嘉宾】结合自身谈不同看法。

二、分标题:"禁烟令"是否有效引发口水战

【主持人】实施满两个月,是起作用了,还是只是一场秀?

【小片】我眼中的"禁烟令"(市民观点)

【嘉宾】谈对当前禁烟令推进情况的切身感受。

观点1:起作用了--城际列车、飞机场没有人吸烟;办公楼里无人吸烟;高档餐厅无人吸烟。

观点2:没有作用--城际列车只要有人吸烟就会报警列车会自动停车;所谓的效果其实是家法的作用,并不是畏惧法规的效力。

【主持人】引调查小片

【小片3】"禁烟令"实施效果调查

【画外】不久前,记者来到了哈尔滨市南岗区的一间网吧,发现这里并没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几位正在上网的男子正在吞云吐雾。 在记者随后走访的一些小饭店,同样的场景比比皆是。一位经营者说,很多人习惯就餐不离烟,如果强行禁止,肯定会影响生意,所以只能默许。 在哈尔滨火车站候车大厅,尽管走廊、洗手间都有明确禁烟的提示,但仍有人置若罔闻。记者在这里观察了5分钟,也没有工作人员上前制止。在一些医院,"禁烟令"也显然没有令行禁止,每层楼梯缓台的垃圾箱上面,都塞满了烟头,更有甚者还聚集在走廊内吸烟。

【主持人】得出结论禁烟之路很难。引分导

【分导视】

[画外]"禁烟令"下烟难禁,实施两月难推进

[同期]某市民:"不知道什么'禁烟令'啊!"

[画外] 究竟是什么阻碍了禁烟的脚步?

中国的禁烟之路怎样才能走下去?

[画外]禁烟令:是愿望还是失望?话龙点经,正在播出。

连片花

三、分标题:"禁烟"怎么这么难?!

【主持人】其实在这次颁布实施全国性“禁烟令”之前,国内很多地方也都相继实施过地方性的禁烟令,效果又如何呢?

【资讯主播】

早在1995年,广州就发布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并规定,违禁者罚款20元,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规定形同虚设。

湖南1997年时也出台了《湖南爱国卫生条例》,明文禁止公共场所吸烟,但省法制办的人也说:不知为何,一直实施不到位。

2014年5月,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正式实施。

用某北京公务员的话说,刚开始执行新规定的时候,单位的人比较严格执行,但是时间长了,大家都不太在意。

【主持人】1、无论以往的地方性法规,还是今天的“禁烟令”,为什么实行效果不大?

【嘉宾】

①中国吸烟人口为3亿5600万,超过美国人口总数,占世界烟民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占世界烟草消费市场约4成,控烟形势并不乐观;

②烟草行业属于利税大户,禁烟实际上对经济有一定影响;

③一些网吧、商场、餐馆等公共卫生场所担心禁烟得罪顾客,往往不执行;

④禁烟令不具有法律效力,惩罚不够严格,所以不给力。

【主持人】2、解决办法

【微博】

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在公共场所禁烟,而是要营造一个全民共同努力的一个真正无烟的世界!

衷心地希望"禁烟令"不要像"禁筷令"和"限塑令"一样,在刚实施时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压力,随后就不了了之,无人再管。

禁烟不应是环卫部门、公共场所自己的事情,它还包括生产销售环节、媒体、市民等等,应该是全社会形成合力。

【主持人】引嘉宾谈解决办法

【嘉宾】

①生产环节、根本上:烟的包装,放上骷髅、烂肺等醒目的警示图片,造成心理上的恐惧和厌恶,既可以减少吸烟,也可以减少送礼送烟的不正之风。 ②监管上:加大惩罚力度。

③宣传上: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严禁香烟广告。

④向国外、港台学习成功经验

⑤烟草行业属于利税大户、是经济支柱,怎么办?(重点)

烟草经济其实本来就不该成为经济支柱,别说是经济支柱,就算是经济全部,我们也不能以牺牲人们健康为代价一味追求经济的发展。我国不依靠烟草也能发展的很好。

【主持人】我们要看到其实还是有进步的,对未来有信心

【嘉宾】公共场所禁烟其实还是有一定效果,比如飞机上城际列车上就已经杜绝吸烟了,这说明中国烟民不是做不到的,因此只要饭店、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加强管理和处罚力度,在公共场所禁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嘉宾】不要让禁烟令成为“观赏性立法”。

【开放式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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