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纠报告
3月15日山东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后,市司法局召开了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全面推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根据全市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中心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工作落实,为专项治理和司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报告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开展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加强新时代司法行业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厅、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重点,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标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真正使专项治理起到再促进、再提高的作用。引导司法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自觉遵守和践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为民的执业理念。切实保障司法工作的科学、客观、准确,做到不徇私、不枉法。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成立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亲任组长,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室处负责人,做到抓早、抓紧、抓实;按照先个人、后单位的查纠工作思路开展查纠工作;各室处负责人按照分工,组织相关室处工作人员落实措施,进一步量化、细化目标,逐项梳理自查自纠工作内容,明确查纠工作进度;定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自查自纠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明确专人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按照主管上级检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是根据治理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本次自查自纠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司法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范以及管理规范从事司法活动;二是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司法工作人员接受相关人员请托,违法违规进行“人情、金钱、虚假”以及“多头、重复”案件办理问题。经对照治理重点逐项进行自查,我中心工作人员没有违反司法工作人员负责制,非司法工作人员代为从事司法活动、签名;未按照标准和技术规法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无资质、超范围工作以及无正当理由超期办案;变造、涂改、抵押、出租、转借或者故意损毁司法工作人员执业证。没有与“司法黄牛”勾结,违规设点、私自接受委托及出具委托书、应回避未回避等问题。
四是做好结合文章,聚焦司法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推动司法行业规范执业。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把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与持续推进司法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做好自纠自查工作。要以规范管理提升鉴定质量,按照案件办理规定及时掌握案件受理、收费、关联人回避、档案管理等情况,同时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从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格规范司法文书书写及档案整理工作。司法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案件记录、讨论、及司法工作意见书等,技术负责人及技术监督员要在签发前后认真质控每份司法文书,做到核对无误,司法鉴定零投诉。通过不断强化司法法律法规的学习,促使司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遵章守法观念、客观公正观念、依法管理观念,不断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司法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提升司法从业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推动司法行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做实做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把专项治理与推进司法行业党建全覆盖、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强化宣传引导,宣传司法工作队伍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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