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xx年1至6月份,××区安监局认真发挥区安委办及部门“双项”职能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及市安委办的悉心指导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认真总结上年度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努力提升省市区乡四级监管网络职能作用,严格推行事故考核,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基本平稳状态。
一、xx年1至5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xx年1月至5月,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20起,与上年16起同比上升25%;死亡5人,与上年6人同比上升16%;受伤10人,与上年5人同比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71.52万元,与上年166.16万元同比下降56%。发生一次性死亡1至2人的事故4起,与上年6起同比下降33%,未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其中: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起,同比上升100%,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消防火灾12起,与上年7起同比上升71.43%;死伤0人,与上年同期持平;直接经济损失21.87万元,与上年163.74万元同比下降86.64%。道路交通事故7起,与上年9起同比下降22.22%;死亡4人,与上年6人同比下降33.33%;受伤10人,与上年5人同比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9.65万元,与上年2.42万元同比上升298.76%。未发生煤矿类、危险化学品类安全生产事故,与上年同期持平。xx年,市政府下达我区全年各类事故死亡控制考核指标数为14人,截止xx年5月31日死亡5人,死亡指标仍在控制指标中。
二、xx年1至6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法
(一)狠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实落安全生产责任制
xx年,××区安监局积极发挥安委会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区委、区政府于2月1日召开xx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0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安监员、22个成员单位和53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xx年安全生产形式,周密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并与乡(镇、街道)、成员单位签订《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与各村、企业、学校、各行业领域签订《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其中,区安监局组织签订非煤矿山企业责任书19份,签订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书26份,签订民爆器材企业责任书1份,签订烟花爆竹二级批发企业责任书1份,签订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责任书85份。进一步完善层层抓安全、层层联动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二)狠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落实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任务
1至6月份,全区共开展各类执法行动342起(次),检查各类企业466家(次),监管覆盖率100%;排查各类隐患490项(次),挂牌督办企业2户(即临沧国银家居广场和太平洋娱乐会所重大火灾隐患,责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完成隐患整改462项(次),隐患整改率达94%以上;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62场(次),受益群众达10xx人(次);投入经费xx0余元,制作播出安全生产各类新闻、公益广告107条,发表安全生产各类信息简报上百条。执法行动、宣传行动次数、人数比上年明显增加,排查得出隐患数比上年有所下降,“源头关”堵截能力增强。其中,××区安监局开展各类执法行动15起(次),检查各类企业135家(次)监管覆盖率100%;排查各类隐患70项(次),完成隐患整改68项(次),隐患整改率达97%;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5场(次),受益群众达1780人(次),参加省市局专家安全专项讲座3次,上报各类安全信息48条。
(三)狠抓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三项经济政策”
按照《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xx年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安监局充分发挥综合整治牵头作用,对辖区11户非煤露天矿山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合法生产“五有”方面,目前全区共有5户露天采石场完成延期办证手续,1户正在办理(水淌田石厂),1户即大柏树小箐桥石厂(安全条件不达标,被区国土资源分局吊销采矿许可证),区安监局已于5月6日以《关于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关闭的请示》(临安监字〔xx〕14号)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6户采石场涉及签订开采设计(含安全专篇),已有5户签订,有1户(李生平采石场涉及迁出)需重新选址,大柏树小箐桥石厂已报请关闭故不再签订。二是安全管理“五落实”方面,以上除大柏树小箐桥石厂外,其余11户非煤露天矿山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持证上岗;相关台帐基本建立,相关制度上墙,相关档案已逐步走向规范化;目前,除5户砖厂退还风险期押金外,其余露天采石场均按要求缴存风险抵押金共10万元,剩余金额也将按要求按期缴存,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是现场安全“十达标”方面,各非煤露天矿山均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四)狠抓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进一步消除隐患保证一线安全
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临安委发〔xx〕6号),区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遵循“普遍与重点”相结合原则,检查的范围涵盖全区各生产行业、领域,并突出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四大类重点行业和领域;遵循“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分为自检自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重点督查4个阶段进行。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企业自检自查的同时,区政府组建由安监、交通、建设、质监、经济、水利、交警、消防等部门牵头组成的8个联合专项检查组,分别深入辖区各层面(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其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共开展各类检查212场次,检查各类企业(单位)420户次,查处各类隐患130条,目前整改完毕114条,整改率87%;各企业开展自检自查55场次,发现隐患33条,整改33条,整改率100%,累计投入整改资金6.3万元。其中,××区安监局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如下。
1.危险化学品检查方面:1 ……此处隐藏9973个字……县政府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应急指挥中心职责》等一系列主要文件报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和乡镇的安全职责,并根据我局职能职责,派专人到企业中进行帮助自检自查,建立制度档案等。各级政府按照 “负一方责任,保一方平安”的要求,依法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经常部署。各乡(镇)和部门党政领导一把手均列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特别是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我县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联系实际进行重点部署,各项工作做到组织强化、措施硬化、任务细化、工作深化,突出重点,把握全局,加强联动,从而引导和推动了我县安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继续推进考核、培训工作。
为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中央、省、州多次下发对非煤矿山企业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专项整治通知,我局积极利用这一机遇,结合专项整治的实际情况,分别于3月—5月期间,连续举办了三期针对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班;参训人员达250人,参训率达98%。在培训过程中采取听、看、论的方式,结合全国、全州及县内发生的阶段性安全生产伤亡事例,对他们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各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继续搞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年初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发挥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认真开展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年初分析、排查出的结果,确定了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为主的专项整治,组织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杜绝了(道路交通外)重特大事故的发生。1-6月,被检查的非煤矿山企业85户,查出事故隐患20个,整改20个;被检查的危险化学品企业61个,查出事故隐患105个,整改56个。在春节和“五·一节”期间,我局与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交通局、县卫生局、旅游、农机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出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真空地带”,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性事故的发生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局按照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除交通事故外,分别对3起企业伤亡事故和6起事故隐患进行了严肃查处;受处罚个人7人;受处罚企业2户,共收取罚没款8.9万元。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均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个人给予严肃认真批评教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捍卫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1—6月的工作实践,虽然从根本上缓解了我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具体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是部份部门、乡镇及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作用、重要性认识不够,安全生产投入不足。
二是少数乡镇及企业,虽然建立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但仍流于形式,没有将责任落到实处,出现失控漏管,受利益驱使而轻视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
三是非公经济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突出。
四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我县境内的“老320”国道线,因“安楚路半封闭施工”、驾驶员素质低、超速行使、强超抢会、酒后驾车等原因,造成我县交通事故频发,并于5月31日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的惨痛教训。增加了我县的压力。
五是部份乡镇矿山一证多点、私挖盗采现象未彻底杜绝。企业负责人对安全评价认识不足,安全评价工作进展缓慢。
六是安全监管部门装备、经费、人员严重不足,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实施到位,跟不上发展的要求。
因此,我县要实现安全生产,完成州级下达的控制目标,依然任重而道远。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全体员工将继续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省、州安监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工作,克服困难,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要实现这一目标,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提高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全面、系统地领会理解和重点把握安全生产制度和原则,将《安全
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在工矿、建筑、商贸、学校等行业的干部职工当中进行广泛宣传,使他们逐步认识并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在全县各行业领域中形成“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普遍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巩固深化对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同时,要在经今年分析、排查出来的具有重特大事故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公共聚集场所等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绩上,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整顿、综合治理、巩固提高”的要求,不断深化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性事
故。
三是要针对不同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搞好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职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积极与州局联系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强制培训教育,并加大对该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要建立培训教育制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防范意识,使从业人员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安全的能力,并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做到时时、事事、处处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全面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四是学会重特大事故现场指挥抢救、事故调查处理、善后处理工作等的程序和方法,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是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抓安全、促经济、保稳定。 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立足防范,依法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责任,理顺关系,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从源头上消灭各种危险源,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六是加强内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刚组建的新机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办公装备、人员、资金等软硬件环境基础薄弱,加之人员来自不同岗位,各方面素质参差不齐,使我局的安全监管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建议县政府有关领导从各方面争取资金、改善办公条件、增加人员编制、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同时,为局内工作人员创造培训、考察机会,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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