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第三季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和《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认真落实省、州司法及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社区矫正工作(一)执法规范,矫正质量显著提升。
1.制定工作计划,实施目标化管理。今年6月份县局专门召开会议,总结前两季度社区矫正工作,部署三四季度工作,下发了工作推进表,细化工作措施。县局与9个乡镇司法所签订了《社区矫正监管目标责任书》,各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管控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2.强化学习,贯彻落实《****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各乡镇司法所长对《条例》予以全文学习,以便确保《条例》得到正确适用和执行,清晰地明确矫正工作职责和范围,全面推进县局社区矫正工作,提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3.开展排查、走访,实行人性化帮扶。7月底县局专门发文,要求各司法所利用外出矫正对象秋收回乡之机,开展排查、走访、帮扶活动。全县共走访矫正对象30名,对“三无人员”和衔接不到位人员落实了矫正管理措施。召开了由部分矫正对象及其亲属、所在单位、村(社区)干部参加的座谈会3场75人次,同时为十九大召开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进行专题教育宣传。
4.开展集中教育,强化服刑在矫意识。县局组织了两期集中教育培训班,在册矫正对象接受了系统的法律法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教育。乡镇司法所组织集中教育2场次,受教育人数65人次。
5、加强移动平台管理,确保不脱管失控。截止目前共办理手机定位30人,腕表定位的3人,其中办理购置手机30部,定位手机(卡)使用率100%,矫正对象始终在管控视野内。
(二)宣传到位,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社会知晓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解放70周年,根据省司法厅(****司矫【2019】12号)文件要求,6月28日,****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庆国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暨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会。司法局局长东风、检察院侦察科科长杨忠多杰、矫正中心负责人、各司法所长、21名社区矫正人员共31人参加培训会。会上,详细讲解了“****州22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整治对象”、中央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并讲解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并再次强调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应遵守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告诫大家在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纪律的同时千万不能参与涉黑涉恶事件,最后全体人员通过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和红色经典歌曲重温历史,缅怀先烈。
二是开展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专项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发放社区矫正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9幅,展出展板10块。目的是以扩大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营造社区矫正人员适宜的回归环境。重点知识问答、免费法律咨询等多种宣传方式,使《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入人心,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于9月27、28日对全县重点联系对象及轻微违法人员的稳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镇、县司法局分别举办了“迎大庆保平安”重点人员法治教育集中培训会,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的稳定奠定了特殊人群管控的良好基础。
二、安置帮教工作
我县按照安置帮教工作的原则,依据就地安置政策,我们打算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帮教和安置。
一是开展走访工作,加强动态管理。用心配合“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在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活动中,透过深入细致地排查,对刑释解教人员登记造册,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统一编号,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档案资料,透过排查走访,及时对思想、生活、就业、回访、帮教等状况进行登记,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状况和安置帮教状况。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协调、管理作用,深入开展走访工作,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状况。
二是强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要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三无”人员、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及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施重点帮教、重点管控。加强对出狱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寻,以便对他们实施帮教。
三是落实解困办法,避免重新犯罪。我局联合县民政局对回归社会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同时积极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问题,最大限度的避免重新犯罪。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虽然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安置帮教工作上不断摸索前进,但是离上级要求和规范执法还有差距,还存在着个别司法所执法文书不规范,日常监管、考核奖惩落实不到位、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一是形成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县司法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集中法治教育会,做到见人见面见档,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各司法所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进行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活动。每季度进行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活动,县司法局将进行抽查,并纳入年终考核。如发现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开展不到位,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甚至重新犯罪的,将严格问责。
二是大力推进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按照安置帮教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刑释解矫人员基本情况排查活动,建立个人档案,完善衔接机制,强化信息反馈,确保刑释解矫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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