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狠抓节能措施落实,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推进,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0月,全县纳入公共机构能耗分析统计系统的公共机构共164家,建筑面积339930平方米,用人人数37687人,公务用车195辆;与2018年同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约2.3%,人均用水量下降2.2%;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下降1.3%,圆满完成市公节办下达的2019年节能目标任务。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县委、县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建设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黎川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黎川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明确了职责分工,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督促公共机构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建立健全了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认真按照《黎川县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规定开展联络工作。为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体系保障。
2.注重宣传培训引导,增强节能意识。以贯彻实施《条例》、《办法》为契机,在全县公共机构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参与意识和法制意识。一是坚持办好公共机构节能简报。坚持每月一期简报,编辑刊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二是注重节能信息工作。紧紧围绕节能工作的重点、难点 ,从加强信息工作规范化建设入手,加强指导、完善制度、下达任务,努力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及时向各级电视台、网站、报社、提供有价值的节能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市民了解公共机构节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抓好 “节能宣传周”。印发活动方案,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展板、悬挂横幅、知识竞赛、节能征文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节能法规及知识,多数干部职工亲身经历了“低碳体验日”和“能源紧缺日”。以黎川移动、电信、联通为载体,向全县手机客户发送节能公益短信、微信,倡导“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节能理念。四是加强节能培训,夯实节能工作政策和业务基础。开展普及性培训以及针对节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与不定期对节能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统计员和能源管理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先后举办专业培训会2次,受训人数达300余人次以上。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组织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县卫生、教育系统节能工作人员参加了 “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学习,结业率达100%。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3.开展能耗定额调查,提高统计质量。为准确掌握能耗实情,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能源监测和考核体系,我们印发了《关于公共机构能耗实行定额管理的通知》和基础表格,开展了乡 (镇)和县本级公共机构办公能耗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形成了能耗定额的基础资料,掌握了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编制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规范计量管理的工作方案,督促公共机构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按期完成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使用,加强计量器具的周期计量检定和校准,落实计量工作责任,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并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认真执行国管局新修订的统计制度,按时按质报送各类能耗统计报表。分季度召开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会,及时分析与论证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真实性与时效性。为了准确掌握和了解公共机构情况,我们建立了全县公共机构名录库。全县所有公共机构都建立了统计台帐,逐月登记,定期打印,并进行数据备案。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已日趋规范。
4.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推动合同管理。一是加快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我们印发了《关于做好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向乡 (镇)、县级部门下达推广任务。召开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会,对全县节能灯具的推广认购情况进行确认,配合推广企业搞好安装、调式及付款等售后服务工作。全县公共机构共认购高效照明节能灯具2万多只。截止目前,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灯使用率达90%以上。二是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推动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医院、学校等重点能耗单位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三是加快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与县水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保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的原则,建成一批“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带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引导全县干部职工提高节水意识。截止目前,20%的县级单位和乡(镇)完成了资料申报,正着手进行现场验收评估工作。
5.落实节能五项制度,强化日常管理。一是对季节性用电高峰期实行重点管理。我县电能是公共机构的主要能源,电能占全县公共机构能耗60%左右。针对冬季和夏季两个用电高峰期,我们对切实做好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做出了相关规定。对于开展绿色照明、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及开启空调的室外温度、建立办公设施设备下班断电制度等做了明确规定。同时不定期对全县各级公共机构用电情况进行督查,对造成用电严重浪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二是制定并实施“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气、节油和节约办公用品制度”和“公共机构用能行为规范”,把干部职工用能行为和节能指标引入单位内部科室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全面开展能源资源消耗公示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公职人员节能意识。在节电上,能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办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电器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时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室内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开关,降低电能损耗。在节油上,各公共机构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智能IC卡加油制度,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的支出,合理安排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了车辆的空驶里程,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非紧急情况下城区范围内外出做到了尽量步行,严禁公车私用。在节约办公用品上,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实行电子媒介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6.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狠抓监督检查。我们制定了《黎川县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暂行办法》和《节能目标考评细则》,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公共机构节能内容编入《黎川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资源节约篇,提升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及党政机关的认知度。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人员对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考核评价。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相关文件材料等形式,对各项工作项目和节能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并在全县通报,对年度节能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给予一定奖励。组织开展了办公照明、电梯使用和空调温度设置情况专项督察,对少数单位违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存在的问题
个别乡(镇)和少数县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主要领导对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视不够,分管领导只挂名不问事、不管事,有的单位具体承办人员更换频繁,情况不熟悉,工作被动。二是个别部门和单位能耗统计、审计、定额管理、分析利用和日常节能监督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工作缺乏规范性。三是很多单位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经费没有保障,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受到限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进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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