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4-10-22 17:15:36
2021年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上半年工作总结[此文共2764字]

上半年以来,在区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科坚持围绕“抓党建、聚合力、稳划转、求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总局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各项优惠政策,全面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现将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征收情况

(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

2021年1-5月份,共征收社会保险费16.61亿元,同比增收10.19亿元,增长158.99%。其中养老保险费12.08亿元,医疗保险费4.04亿元,失业保险费0.33亿元,工伤保险费0.16亿元,

(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截止5月底,非税收入完成29498.86万元,同比增收10199.9万元,同比增长52.85%。其中:教育费附加入库11120.11万元,同比增长54.18%;地方教育附加入库7415.11万元,同比增长54.3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入库1497.16万元,同比增长13.75%;水利建设基金入库4391.36,同比增长2.26%;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入库56.54万元,同比减少71.04%;工会经费入库1960.09万元,同比增长43.15%。

今年以来新划转的非税项目中,水土保持补偿费入库1725.48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入库856.07万元;排污权出让收入入库158.61万元;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入库20.11万元;绿化补偿费入库298.5万元。

二、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保险费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社保费“四险”数据传递工作。1-5月,共征收企业四险4.50亿元,开展社保核定信息与税务征收数据比对5批次,与社保部门交换数据30余次,回传社保部门匹配数据7,5326条,比对分析不匹配数据219条,进行全量税务征收数据与全量社保上账数据比对分析3次,传递退费15余次,确保了税务数据与人社数据的有效衔接,及时、稳妥保障了缴费人的利益。

2.加强配合,紧密协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收尾工作。异常数据处理直接涉及部分群众待遇享受,为切实保障缴费人权益不受影响,我们在总结上年度征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医保部门对异常数据进行了分类统计,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税务部门、医保部门和各街办进行处理。各部门在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力的保障居民医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全面完成。

3.提前部署,稳步推进,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准备工作。一是根据全省居民养老标准版上线要求,对存在的2453条问题数据联合新区社保中心和各街办进行一一核实处理,并配合省局加班加点进行系统和各缴费渠道缴费流程测试。二是开展特殊人群缴费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财政全额代缴人群和部分需要个人实缴费用的人群11000余人。

(二)非税收入工作开展情况

1.上下协力,应对疑点数据核实反馈。今年以来,总局西特办共下达四批十余类疑点数据,社保非税科高度重视,按时完成501条涉及两项附加、残保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费种疑点数据的反馈工作,同时依照政策及时开展各项费种的退费及补缴工作,确保企业应享尽享,非税收入减免政策落到实处。

2.积极开展划转前期费种调研。自2021年7月1日起,城镇垃圾处理费和土地闲置费将划转税务征收,社保非税科积极安排部署,同财政、住建、自然资源、人行等部门及时沟通开展调研工作,核实费源,摸清底数,理清征管流程,形成政策文件清单,为平稳有序划转打下夯实基础。

三、工作目前存在问题

1.城乡居民两险数据传递及问题数据处理渠道不畅。

目前,居民两险征收数据均通过“省对省”渠道传递,但是在传递与接收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各地市去对接处理,尤其是我们对应的后台在社保中心,因此对于群众已缴费但没有待遇的问题,比如已传递未收到,已传递未成功处理或者未传递等情况,问题数据处理中间环节多、效率低,影响我们回复缴费人问题处理时效。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申报和入库率不能有效提高。

按照省局对的绩效考核要求,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未关联户,坚决消灭从未申报户,确保已关联户及时申报缴费,入库申报率均达到90%以上。截止目前未关联名单中,部分缴费单位实际上已经注销或合并,加之部分单位未达到征收条件,人社系统与税务系统存在的差异导致人社部门推送的这部分数据仍在税务系统中,人社部门数据传递较慢,税务部门征收进度受到影响。

3.人社与税务共享信息平台数据传递不完整。

今年5月企业职工养老按照“征集+明细”申报后,,反馈业务通道不畅通,这也就导致部分缴费企业当月无法及时申报职工养老而产生逾期利息,对征收工作的开展带来不便。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1.开展居民两险征缴工作。根据省级工作部署,联合医保和社保部门,按照“平稳有序、分工协作、征管高效、服务便民”的原则,保持现有征管模式不变、征收人员稳定、征缴经费保障有力的总要求,成立财政、税务、人社、民政、医保局、扶贫办等部门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缴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2推进社保专员制度落实。根据前期建立的社保专员制度和拟定的工作方案,在税务所搭建社保费征缴管理的工作“支点”,使社保专员成为联系区局、新城局、税务所三级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抓手”和“纽带”,并在不增加人员配置的情况下,优化税务所征管资源配置,强化社保费征缴组织,从而建立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体制,有效提升社保费征缴服务水平和征管工作效率。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2021年6月11日

2021年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上半年工作总结2

021年以来,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局相关处室的正确指导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组织收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依法依规组织各项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与财政、人社、医保、环保、水利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年度社保基金预算调整、编制,加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分析和差异比对,努力完成年度预算任务。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坚守组织收入底线。

二、认真开展党史教育。将“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质效”大讨论融入科室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立足自身岗位,积极参与大讨论。召开“三个以案”专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科室重点工作纳入支部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决定,1-5月份共计讨论研究科室工作9项。

三、积极开展优化税费服务。结合市局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社会满意度大提升行动”。对明都设计管理工程公司等4户进行上门宣传政策、帮助纳税人解决发票开具等实际困难,提供包保服务。

四、配合总局、省局到我局开展社保费调研工作。3月22日配合省局在我市开展社保费调研座谈。4月7日配合总局在我市开展社保费调研座谈。

五、开展社会保险费(标准版)推广上线工作。按照省局统一布署,自2021年5月10日启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工作以来,我科已完成新旧系统差异分析,市医保局医保系统前期数据代码采集。现正在开展初始化数据准备、数据迁移准备、系统更新补偿等上线前期准备工作。

六、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决策部署,日前,财政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相继下发了财税﹝2021﹞8号、财综﹝2021﹞19号,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局2021年第12号公告,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我省不涉及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作为此次非税收入划转任务承接科室, 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此次划转的四个非税收入项目社会关注度高、征管情况复杂,与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环卫处、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通过深入基层、摸排情况,交流沟通、密切协调,召开协调会和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好划转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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